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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頭輪替與加價爭議:理大飯堂嘅外判制度

食安 多方印證 約 4,371 字 · 9 分鐘 更新

2012年開始,理大飯堂喺餐廳入口立咗道唔起眼但清楚嘅門檻:食飯之前一定要出示學生證或者職員證,校外人士一律唔准入內。呢道門檻背後,係香港高校飯堂共通嘅一套治理邏輯——外判承辦制。大學提供場地同合約框架;承辦商負責採購、煮食、人手同前線服務。學生每日食嘅飯,實際上係由一間有名有姓嘅商業公司經營。本篇整理理大呢套外判體系目前公開可查嘅部分,並將鄰近院校嘅同類先例並置參照,呈現外判承辦制度喺香港高校普遍會引發嘅張力。

邊個煮飯:美心與理大飯堂嘅外判關係

HK01 一篇 2019 年嘅新聞,理大校內至少有一間飯堂由美心集團營運——嗰篇新聞嘅主體事件屬於 2019 年政治爭議範疇,唔在本篇討論之列,但其背景資訊本身可以確認「美心係理大飯堂承辦商之一」呢個事實。美心集團係香港歷史最悠久嘅大型飲食集團之一,自1956年創立以嚟發展出遍及香港、內地與越南嘅逾840間分店,亦長期承辦多間院校、企業與醫院嘅員工飯堂,理大隻係其眾多院校客户之一。

美心集團本身嘅規模,有助理解呢類外判合約喺承辦商眼中嘅分量。據 美心集團官方簡介,集團喺香港、內地與越南合共擁有逾1,158間分店,員工人數逾28,000人,每日服務超過54萬人次;其機構餐務部門專門為工商機構、大學、醫院與主題公園提供膳食服務。集團仲喺2005年首度獲醫院管理局委任,喺新界西醫院聯網及伊利沙伯醫院推行「病人膳食服務公私營協作計劃」——呢個講法反映美心承辦嘅從來唔止「大學飯堂」呢一類業務,理大隻係其龐大機構餐務版圖入面嘅一個客户,合約本身對集團整體營收而言未必佔核心分量,但對理大師生嘅日常三餐而言就係全部。呢種「大客户對小客户」式嘅合約關係,某程度上都解釋咗外判承辦制入面權力天然唔對等嘅一面:大學作為單一租賃場地嘅甲方,對一家跨地區、多元業務嘅餐飲集團而言議價籌碼有限。

理大 CFSO 就餐飲設施嘅招標機制,與其他部門一般工程、維修類 term contract 類似,均採取按合約年期、分點位邀請意向書競投嘅模式;呢套機制講明理大飯堂並非由單一承辦商長期壟斷,而係採取分點位、分年期嘅合約外判模式,同其他香港高校做法大致相同。目前公開來源未足以確認理大餐飲各點位歷年具體嘅承辦商名單、招標結果與更替時間線,呢部分仍待日後招標公告、膳食委員會紀錄或者學生媒體調查補充。

2012年嘅「謝絕街客」:證件門檻與立法會質疑

理大飯堂治理入面一個已有明確新聞記錄嘅爭議,係「謝絕街客」政策。據 AM730 報道,理大自2012年起規定,師生、職員及認可訪客必須出示證明文件方能使用校園內餐飲服務,校外「街客」一概唔準內進用餐。理大校方對此嘅解釋係,基於師生人數眾多以及餐廳容納能力有限等因素,須以證件核實身份嚟維持座位供應。

時任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本身係理工學院土木工程系畢業生——認為呢個做法並唔理想,並建議大學可以考慮設立唔同嘅餐飲收費層級,以更彈性嘅方式處理校外訪客嘅用餐需求,而唔係一刀切拒諸門外。

呢項政策放喺外判承辦制嘅脈絡入面睇,邏輯並唔難理解:承辦商按合約向大學繳付租金或者分成,經營規模同座位周轉直接影響其盈利能力;若座位被大量非本校人流佔用,首當其衝嘅係排隊嘅師生,其次係承辦商嘅服務質素評價。「謝絕街客」因此唔止係保安措施,亦係一種維護飯堂對內服務能力嘅商業安排——但佢同時將「大學飯堂應唔應該對外開放」呢個問題,變成一個冇標準答案嘅公共議題。

一門之隔:中大嘅對照案例講出「街客」問題嘅另一面

值得對照嘅係,「街客」問題喺其他院校都曾經以完全相反嘅方向引爆爭議。據 WeekendHK 2023年報道,審計署曾發現中大33間餐廳未領取食物業牌照,當中29間被指並非專供中大人士使用,13間未有明確表示只接待中大人士,另有3間透過外送平台對外營業。中大校長段崇智回應話同意審計署建議,將採取必要措施解決問題;涉事餐廳負責人則反駁執行上嘅困難——「執行上我如何分辨佢係我哋可以服務嘅人,我哋又冇權力要求出示相關證明」,並認為若要核實身份,應該由校方安排保安協助,而唔係由前線餐廳員工承擔。

將理大「謝絕街客要證件」與中大「未核實街客身份被審計署點名」放埋一齊,可以睇出同一個監管邏輯嘅兩端:專上院校食堂若被認定「專供本校學生使用」,可以獲豁免申領食物業牌照,但代價係必須切實核實身份、限制服務對象;一旦對外營業卻冇相應牌照與核實機制,就可能觸及審計與食物安全監管嘅紅線。理大2012年嗰道證件門檻,某種意義上比中大後來嘅處境更早一步將呢道紅線立咗起嚟——但亦因此惹嚟「係咪過度排外」嘅批評。呢屬於兩間唔同院校喺各自年代分別公開報道過嘅獨立事件,本文並置呈現,不作因果關聯嘅推斷。

鄰近院校嘅判頭輪替:城大與浸大嘅先例

外判承辦商更替本身,係香港高校飯堂裡反覆出現嘅敏感環節。以下兩宗涉及其他院校嘅歷史事件,可作為理解理大同類風險嘅參照系——兩宗均與理大本身冇直接關係,只作跨校比較。

城大 2009 年事件。據 香港網絡大典記載,城大喺2009年7月1日將學生膳堂承辦商由美心更換為 City Grill。事件之所以留低網絡記錄,並非因為換商本身,而係因為學生喺校內膳堂意見板張貼嘅意見好快被移除,而「民主牆」上張貼意見又要求學生提供學號(等同實名張貼),令唔少同學轉而喺高登討論區及香港討論區城大版發帖討論,引發熱烈爭議。呢宗事件講出:承辦商更替若缺乏透明嘅申訴與討論渠道,學生嘅不滿情緒往往會外溢到校外論壇,變成難以追蹤、難以由校方直接回應嘅坊間討論,而唔係被吸收入校內正式渠道。

浸大 2016–2017 年事件。據公開報道,2016年11月23日,浸大學生會到浸大食坊抗議校方續約決定,並向膳食附屬委員會主席麥勁生教授遞交公開信,要求「撤回續約決定」「決策公開透明」,抗議現場亦有模仿「拒食劣食、踢走蟑螂」嘅行動劇場式抗議。原承辦商美心其後喺2017年6月15日正式結束喺浸大嘅經營,經重新招標後,由 Springwood Management Group Limited 喺2017年9月接手。呢宗事件展示咗外判承辦制度裡最容易觸發學生集體行動嘅環節:續約決策嘅透明度——學生若感到自己被排除喺續約評核之外,即使問題本身只係餐飲服務質素,都容易升級為對校方決策程序嘅整體質疑。

以上兩宗事件均發生喺城大與浸大,與理大冇直接關聯,本文引用只作制度性參照,提醒讀者:承辦商更替、續約評核透明度、學生申訴渠道,係香港高校飯堂普遍存在嘅結構性張力點,而唔係某一間院校獨有嘅問題。

理大目前嘅公開材料邊界

綜合以上材料,理大飯堂外判體系目前可以確認嘅部分包括:美心係承辦商之一;CFSO 定期按點位、按年期公開招標;2012年起校方以證件門檻限制非本校人流使用飯堂,並曾惹嚟立法會議員公開質疑其做法係咪理想。

尚未能從公開來源確認嘅部分包括:理大歷年各點位承辦商嘅完整名單與更替時間線;理大膳食委員會(如有)歷年會議紀錄、招標結果與承辦商評核標準;理大學生會或宿生會係咪曾就特定點位加價、份量變化或續約決定發起過公開抗議或聯署。若日後出現相關文件、公告或學生媒體調查,應據來源補入並重新標註可信度,而唔係用城大、浸大嘅先例代替理大本身尚欠嘅材料。

邊個替學生盯住飯堂:學生會福利部嘅位置

喺理大嘅學生自治架構裡,同飯堂議題距離最近嘅正式渠道,係理大學生會屬下嘅福利部(Students' Welfare Committee)。按香港高校學生會嘅一般慣例,福利部通常負責跟進膳食、宿舍、書簿津貼等與學生日常生活直接相關嘅事務,理論上係學生若對飯堂價格、服務或續約決定有意見時,最自然嘅對內申訴入口。目前公開材料只能確認理大學生會設有福利部呢個編制,尚未能揾到該部門歷年就飯堂議題具體發起過嘅調查、問卷或公開聲明記錄。呢個同前述浸大學生會2016年公開抗議續約決定嘅先例形成對照:同樣係學生會架構下嘅福利/膳食相關部門,浸大嘅介入留低咗具名可核嘅公開記錄,理大呢方面嘅記錄目前仍係空白。呢處空白本身都值得標注——唔係話理大學生對飯堂毫無意見,而係呢啲意見目前未沉澱成本站可以引用嘅公開文獻。

價格光譜:由「比出面平一截」到「早幾年已經越嚟越貴」

理大飯堂價格本身都留低咗一啲零散但可以互相印證嘅公開數據點。學生media與留學諮詢類文章多次提到,理大飯堂常見套餐——例如兩餸飯配湯——價格喺20港元出頭,整體消費區間大致落喺20至45港元之間;呢個同理大迎新指南「價錢比出面平一截」嘅講法方向一致。但同類比較文章都提到一個跨校普遍嘅趨勢:各大學飯堂價格「已經越嚟越貴」,同校外茶餐廳嘅差價近年逐步收窄。呢類描述嚟自學生媒體與留學諮詢平台嘅經驗分享,而唔係物價統計部門或者消費者委員會嘅正式調查,可信度只能定為「多方印證」嘅口碑層級,唔宜當作精確嘅價格史;但方向係清楚嘅——理大飯堂嘅「平」係相對而唔係絕對嘅,而呢個相對優勢正隨通脹與租金壓力逐年收窄。呢條價格軌跡,某程度上正正係外判承辦制下承辦商成本壓力向學生轉嫁嘅必然結果:場租、人工、食材成本上升,承辦商若唔能夠透過加價維持利潤,就只能夠透過縮減份量或者簡化菜式嚟消化壓力——而後兩者往往比明碼加價更難俾學生察覺,亦更難寫成一篇「加價事件」嘅報道。

加價與份量:一個幾乎必然存在、卻難以坐實嘅日常話題

香港各大學嘅學生論壇與社交羣組裡,「飯堂又加價」幾乎係每學年都會出現嘅話題;理大學生之間流傳嘅類似討論,合理推斷同樣存在——排隊、份量、加價、外帶盒收費,係幾乎每一所設有外判飯堂嘅院校都會遇到嘅學生不滿來源。但截至本輪檢索,未見任何一篇具名可核嘅新聞報道、學生媒體調查或者校方公告,專門記錄理大某個飯堂點位具體嘅加價時間、幅度與學生反應。按本站嘅可信度標準,呢類「合理推斷存在,但缺乏具體可核記錄」嘅話題,唔適宜寫成事實陳述,只能如實講明:呢處係理大飯堂外判史上最容易補證、亦最值得學生媒體或校友持續記錄嘅一塊空白。

來源 · 自行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