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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学 — 治理架构与领导沿革

概览 约 11,105 字 · 23 分钟 更新 2026-06-15

模块:00 概览 · 子文件:治理(governance) 本篇梳理香港理工大学(PolyU)的法定治理架构——校监(Chancellor)、校董会(Council)、教务委员会(Senate)、校长(President)及高级管理层——以及自 1972 年理工学院以来的历任校政首长沿革。 本模块属 00–12 中性事实区,据官方公告据实记名;涉校政争议的内容另见 13–18 模块(并按全站去名规则处理)。


一、法定架构总览

PolyU 依《香港理工大学条例》(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Ordinance)运作,治理采校监—校董会—教务委员会—校长的层级:

机构/职位 英文 职能
校监 Chancellor 礼仪首长,由香港行政长官当然兼任
校董会 Council 大学最高管治机构,负责财政、人事、政策
教务委员会 Senate 学术事务最高机构,管学术与课程
校长 President 大学最高行政首长(行政总裁)

二、校监(Chancellor)

  • 香港行政长官依各公帑资助大学条例当然兼任校监,是 PolyU 的礼仪首长;校监出席学位颁授典礼(Congregation)等场合,并委任部分校董。行政长官为香港各公帑资助大学的当然校监
  • 校监为名誉/礼仪职;日常校政由校董会与校长负责。

按全站约定,本表不展开点名现任行政长官;其作为校监的身份属当然兼任的制度安排。

三、校董会(Council)

校董会(Council)是大学的最高管治机构,依《香港理工大学条例》设立。据理大官方说明,校董会由校长及常务及秘书长(Deputy President)为当然成员,17 名来自工商及专业界的非教学界成员、3 名经选举产生的教职员、1 名校友代表及 2 名经选举产生的全日制学生组成

校董会成员类别 人数/构成
当然成员 校长、常务及秘书长(Deputy President)
非教学界成员(lay members) 17 名(工商及专业界)
选举产生的教职员 3 名
校友代表 1 名
选举产生的全日制学生 2 名

校董会由校董会主席(Council Chairman)领导。现任校董会主席为 林大辉博士(Dr Lam Tai-fai),2024 年 12 月获再度委任;同期委任叶仲茵博士(Dr Daniel Yip Chung-yin)为副主席、李建先生(Mr Arthur Lee Kin)为司库

四、教务委员会(Senate)

教务委员会(Senate)是 PolyU 学术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课程、教学、考试、学位颁授标准等学术政策,通常由校长主持,成员包括各学院/学系学术领导。教务委员会与校董会分工:校董会管财政人事与整体政策,教务委员会管学术。具体职权见《条例》及《规程》(Statutes)。

五、校长(President)与高级管理层

现任高级管理层(据官方 2025 年公告):

职位 姓名 备注
校长 President 滕锦光 Jin-Guang Teng 2019.7 就任,连任至 2029
常务及秘书长 / 教务长 Deputy President & Provost 黄永德 Wing-tak Wong 2020 年起任,2025 年 12 月再获续任
高级副校长(研究及创新) 赵汝恒 Christopher Chao 2025 年 10 月 1 日就任
副校长(教学) 曹建农 Cao Jiannong 2025 年 9 月 1 日就任
副校长(学生及环球事务) 杨彬 Ben Young 据官方高级管理层名单
副校长(知识转移) 郑子剑 Zijian Zheng 据官方高级管理层名单
副校长(行政及发展) 张亮 Cheung Leong 据官方高级管理层名单

上述高级管理层据理大官方新闻稿与高级管理层名单整理;职衔/任职者随官方公告更新,以官网「Senior Management Team」为准。

六、历任校政首长沿革(1972 至今)

PolyU 的最高校政首长在理工学院时期称院长(Director),升格大学(1994)后称校长(President)

阶段 职衔 姓名 任期
理工学院 院长 Director Keith Legg 1972–1985
理工学院 院长 Director John Clark 1985–1991
理工学院→大学 院长→首任校长 潘宗光 Poon Chung-kwong 1991–2008(1991 任院长,1994 升格后转任首任校长至 2008 年底)
大学 校长 President 唐伟章 Timothy W. Tong 2009.1–2018.12
大学 校长 President 陈正豪 Philip C. H. Chan 2019.1–2019.6
大学 校长 President 滕锦光 Jin-Guang Teng 2019.7– 至今

历任校董会主席方面,理工学院首任校董会主席为 钟士元爵士(Sir Sze-yuen Chung,S. Y. Chung,1972 起);现任校董会主席为林大辉博士(见上)。两者之间的历任主席名录,本站暂未逐一核齐(查无完整官方连续名录)。


七、治理速查表

项目 内容
法定依据 《香港理工大学条例》及《规程》
校监 香港行政长官当然兼任(礼仪首长)
最高管治机构 校董会(Council),主席林大辉
学术最高机构 教务委员会(Senate)
最高行政首长 校长(President)滕锦光
校董会规模 当然成员 + 17 非教学界 + 3 教职员 + 1 校友 + 2 学生

八、校董会附属委员会

校董会设有若干常设委员会,负责各专属领域的深度审议。据理大官方资料,主要委员会包括:

委员会 英文名称 主要职能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Finance & 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 大学财务规划、预算审批、资产管理
审核委员会 Audit Committee 内外部审计监督、风险合规
薪酬委员会 Remuneration Committee 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
提名委员会 Nomination Committee 校董会成员提名与委任程序
校园发展委员会 Campus Development Committee 校园工程规划与空间政策

各委员会确切名称及职能以理大官方校董会页面为准;本站就现有来源所及范围记录,不作全列。


九、学术治理层级

9.1 学院层面

各学院及学系在教务委员会框架下设有学院委员会(Faculty Board)学系委员会(Departmental Committee),负责院系层面的学术决策。

9.2 学术质素保证

理大设有学术质素保证委员会(Academic Quality Assurance Sub-Committee),负责课程质量评核与课程改革提案的审议,确保课程符合大学标准及本地/国际认证要求。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HKCAAVQ)亦会定期对相关课程进行外部评审。

9.3 研究院(Graduate School)治理

研究院(Graduate School)成立于 2020 年 9 月,统筹全校研究式研究生教育:

  • 设有研究生院委员会处理研究生政策与学术事务;
  • 制订全校统一的 MPhil/PhD 录取与进度监察标准;
  • 与各学系研究生督导联系委员会(RPGC)协作。

十、自主权与问责机制

10.1 法定自主(Statutory Autonomy)

理大为香港法定大学(Statutory University),依条例自我颁授学位,不受政府直接课程干预:

  • 颁授学位权:依条例自我评审学位课程,无需政府批准个别学位;
  • 人事任命:校长及学术人员由校董会任命,政府不直接介入;
  • 财务自主:在 UGC 拨款框架下自主支配大学资源。

10.2 问责机制

同时,理大受多层次问责机制制衡:

  • UGC 拨款:大学须向 UGC 提交全面的绩效与教研报告;
  • RAE 评审:每六至七年的研究评审决定研究拨款水平;
  • 公帑监察:香港审计署可就公帑使用进行效益审查;
  • 立法会监察:立法会教育委员会可提出质询。

10.3 香港高校治理特点

相较英美大学,香港资助大学的治理有若干特点:

  • 校监制度:行政长官当然兼任,为香港独有安排,与英国式「荣誉校长由外部名人担任」或美式「董事会主席为独立实体」均有别;
  • 外部成员主导校董会:与英美惯例相似,但成员多来自本地商界/专业界;
  • 「UGC 家族」:八所大学共同受 UGC 资助,政策框架有相当统一性,个别大学自主空间受此制约。

十一、近年治理变化(2020 年代)

11.1 《国家安全法》实施后的治理调整

2020 年后,香港整体政治气候的变化对大学治理有所影响。涉及具体人事、政策争议的内容属高度政治敏感,本站按纪律不在参考区展开,相关内容以链接处理,见 13-governance-and-reform/README.md

客观可记录的制度变化包括:

  • 香港政府于 2022 年修订《香港专上学院条例》及多所大学条例,将学生会代表由部分大学的校董会成员名单中列为需重新确认的类别(具体理大情况见官方条例修订记录);
  • 各大学就学生会认可政策作出调整(个别细节见 14-student-movements/README.md)。

11.2 2025 年新学院成立

2025 年 1 月 1 日,理大成立第 8 个学院——计算机及数学科学学院。此举对学术治理架构有结构性影响:

  • 原应用数学系与计算机科学及人工智能学系的学术单位整合入新学院;
  • 新学院设院长一职,并按常规加入教务委员会;
  • 此举反映校方对 AI/数据科学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亦改变了工程学院与理学院的传统边界。

十二、治理国际化与外部评级

12.1 国际认可

理大参与国际大学认证网络,多个专业课程经英国皇家特许工程师学会(IMechE/IET/ICE/IStructE 等)、英美会计专业机构等认可。这类外部认证亦属学术治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

12.2 透明度

理大就以下事项公开披露(官网可查):

  • 年度财务报告(Annual Report);
  • 校董会成员名单;
  • 校长薪酬(列于年度报告);
  • 高级管理层委任新闻稿。

来源

互见


十三、教务委员会(Senate)的职能与运作

13.1 教务委员会的法定地位

教务委员会(Senate)依《香港理工大学条例》设立,是大学在学术事务上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地位与校董会(Council)的最高管治地位并列,但职能范围不同:校董会管财政、人事与整体政策;Senate 管学术。

据《条例》及《规程》,Senate 的职权包括:

  • 制订及修订课程设置与学科要求;
  • 规管考试标准与评分制度;
  • 批准授予学位、证书及文凭;
  • 向校董会提供学术政策建议;
  • 审议与学生学业及行为有关的事项(如学术诚信纪律)。

13.2 教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

教务委员会通常由校长(President)主持,成员涵盖:

成员类别 包含范围
当然成员 校长(主席)、常务及秘书长(Deputy President)、各学院院长(Deans)
学系代表 各学系系主任(Heads of Department)
学术人员代表 经选举产生的讲座教授及高级学术人员代表
学生代表 若干名学生代表(由全日制学生选举产生)

具体成员构成以《香港理工大学条例》及《规程》为准;成员名单随学年更新,以大学官方公布为准。

13.3 学术质量保证框架

Senate 之下,理大设有多层学术质保机制:

  • 学科委员会(Programme Committees):各课程设独立委员会,负责年度课程检讨;
  • 院级课程委员会(Faculty Curriculum Committees):统筹各学院内课程修订的审议;
  • 大学学术质素保证委员会:Senate 常设委员会,处理涉及质量标准的跨学院事项;
  • 外部考官制度(External Examiner System):引入院校外部专家,独立审核考试标准与成绩评定,确保与国际标准对齐。

十四、校董会组成规则与外部/内部成员比例

14.1 外部成员主导的治理设计

理大校董会的组成设计,有意以外部成员(lay members)主导

成员类别 人数 性质
外部非教学界成员(lay members) 17 名 工商及专业界外部人士(external)
当然成员(校长、常务及秘书长) 2 名 内部(ex officio)
教职员选举代表 3 名 内部
校友代表 1 名 半外部(external-affiliated)
全日制学生代表 2 名 内部
合计 约 25 名 外部约占 72%

这一设计遵循英联邦大学治理传统:引入社会贤达(lay governors)以维持大学对社会的公信力与问责,避免大学治理成为纯粹的内部人自治。

14.2 外部成员的来源与委任程序

理大校董会页,17 名外部非教学界成员来自工商及专业界,由行政长官(以校监身份)委任,任期一般为两年,可获续任。成员背景通常涵盖:

  • 大型上市公司高管及董事;
  • 专业人士(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医生);
  • 公共服务与社会事务领导人。

外部成员不在大学领薪,属无偿公共服务。校董会主席亦属外部成员,由行政长官(以校监身份)委任。

14.3 内部成员的选举机制

校董会中三名教职员选举代表经全体教职员选举产生;两名学生代表经全日制学生选举产生。这些内部成员在校董会中为少数,确保学术社群的声音能进入最高管治机构,同时不令校董会成为内部学术人员的「自治议会」。


十五、治理改革历史

15.1 理工学院时期的治理演变(1972–1994)

年份 事件
1972 香港理工学院成立;设校董会(Board of Directors),首任主席为钟士元爵士
1978 校董会更名为「理工学院校务委员会(Polytechnic Council)」,据 英文维基百科(香港理工大学条目)
1994 升格为大学;依新订《香港理工大学条例》重组治理架构,引入大学式 Council 制度

15.2 大学化后的治理规范化(1994–2010)

1994 年升格后,理大依新条例建立与英联邦研究型大学接近的治理框架:

  • 引入校监—校董会—Senate—校长四层架构;
  • 校长头衔由 Director 改为 President;
  • 外部成员主导校董会;
  • 学术政策由 Senate 独立管辖。

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确立大学地位的合法性,以符合国际大学认证(如 AACSB 商学院认证)及专业学会认可的治理要求。

15.3 2010 年代:治理透明度与问责强化

2010 年代,随着香港社会对大学公帑使用与治理透明度的关注上升:

  • UGC 要求各院校强化年度报告的财务披露;
  • 理大年度报告开始更详细地披露高级管理层薪酬;
  • 校董会附属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的角色更加制度化。

15.4 2020 年代:条例修订与学生代表地位调整

2022 年香港政府修订大学条例后,部分院校学生会代表在校董会中的当然成员地位受到调整(见「十一」节)。就理大而言,据官方条例修订记录,具体安排以《香港理工大学条例》最新版本为准。


十六、与其他香港大学治理结构的比较

16.1 香港八大治理架构的共同框架

香港八所 UGC 资助大学的治理架构均依各自条例设立,总体遵循相近的英联邦大学治理范式:

共同要素 说明
校监(Chancellor) 均由香港行政长官当然兼任(礼仪职)
外部成员主导校董会 各校均要求 lay members 在 Council/Court 中占多数
学术委员会独立 Senate/Academic Board 独立管辖学术事务
校长为首席执行官 各校均以 President 或 Vice-Chancellor 为最高行政首长
学生代表参与 各校均有若干学生代表进入 Council

16.2 主要差异:各校的细节安排

院校 最高管治机构名称 校长头衔 学术机构
PolyU 理大 Council(校董会) President Senate(教务委员会)
HKU 港大 Court(议会)+ Council(校务委员会) Vice-Chancellor & President Senate(学术委员会)
CUHK 中大 Council(大学校董会) Vice-Chancellor Senate(教务委员会)
HKUST 科大 Council(校董会) President Academic Senate
CityU 城大 Court(大学法院)+ Council(大学校董会) President Academic Senate

港大与城大另设 Court(法院/议会)作为更广泛的代表机构,定期开会但非日常管治机构;理大则无此设置,直接以 Council 为最高管治机构。

16.3 理大 Council 的规模特点

相较部分香港大学,理大校董会以规模较为精简、专注见称:约 25 名成员(较港大 Court 的逾百人规模小得多)。这令理大校董会能更高效地作出决策,但亦被认为代表性较窄。


十七、常见问题解答(FAQ)

Q1:理大校长(President)与校监(Chancellor)有何区别?

理大治理架构官方说明校监(Chancellor)是理大的礼仪首长,由香港行政长官当然兼任,出席学位颁授典礼等重要场合,不介入日常校务。校长(President)是理大的最高行政首长(相当于企业的 CEO),统领大学的行政运作与学术发展。两者分工清晰:校监负「荣誉」、校长负「执行」。

Q2:校董会的外部成员如何委任?他们代表谁的利益?

理大校董会页,17 名外部非教学界成员由行政长官(以校监身份)委任,主要来自工商及专业界。他们在法律上代表大学整体的最高利益,而非某一利益集团。这一安排的设计理念是引入社会视角与问责,防止大学成为封闭的学术自治体;批评者则认为外部成员来源以商界为主,可能不充分代表学术界与学生的价值观。

Q3:Senate(教务委员会)与 Council(校董会)如果意见相左,谁的决定优先?

依《香港理工大学条例》的设计,校董会(Council)是大学最高管治机构,其决定在法律上优于 Senate;但双方的职能范围有明确划分——Council 不应在学术事务上越俎代庖,Senate 亦无权干预财务人事。在实际运作中,两者关系以协商与尊重各自职权为原则,根本性冲突较少。若 Senate 就某学术政策提出建议而 Council 不采纳,两者须依《规程》所订程序协商解决。

Q4:学生代表在校董会中能发挥多大作用?

两名学生代表以正式成员身份出席校董会,有权就所有议程事项发言及投票。然而,在约 25 名成员中,两名学生代表的票数仅占约 8%,其实质影响力在于在最高决策层直接发声,而非左右多数投票结果。学生代表通常代表学生关切(如宿舍政策、学费、校园设施),校方亦以此体现对学生参与(student participation)原则的落实。

Q5:理大的治理架构与国际大学相比有何特色?

理大官网治理说明,理大治理架构的最大特点是校监由行政长官当然兼任——这是香港公帑资助大学特有的安排,在英国(校监通常为名人/慈善家)或美国(无「校监」概念,董事会主席为独立人士)均无直接对应。外部成员主导校董会的设计与英国大学的 Court/Council 模式相近;而美国公立大学的「Regent」制度则由政治人物提名,与香港的商界/专业界主导有所不同。

Q6:理大的年度报告在哪里可以查阅?校长薪酬是否公开?

理大官方年度报告页,理大每年公开发布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校董会成员名单及部分治理信息。高级管理层薪酬(包括校长)于年度报告的财务附注中以区间形式披露,符合香港法定大学的问责要求。报告可于理大官网免费下载。